2、進吊籃工作的人員必須系安全帶,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鞋。安全帶必須扣住單獨設置的安全繩上。
3、操作人員在上機前,必須認真學習和掌握高處作業吊籃的《產品說明書》。使用前必須按檢驗項目逐項進行檢驗;使用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使用后認真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4、工作平臺嚴禁超載(工作平臺的載重人貨合計重量630型不得多于600KG、800型不得多于800KG),且載荷在平臺全長上應基本均勻。當施工高度較高及前梁伸出長度超出規定的范圍時,平臺的載重量必須減少。風力較大時,還必須考慮風壓的影響(相當于增加平臺的載重量)。具體的規定是必須保證懸掛機構的配重穩定力矩要大于兩倍的吊籃升降部分自重、重錘、額定載荷及風載荷所引起的傾覆力矩。提升機、安全鎖、鋼絲繩等嚴禁帶病工作。
5、在正常工作中,嚴禁觸動滑降裝置剎車。
6、操作人員在工作平臺內使用電器設備的時候,低于500W的電器設備可以接在吊籃電器箱的接線端子上,但高于500W的電器設備嚴禁接在電器箱內,必須用獨立電源供電。
7、在高壓線周圍作業時,請按當地電氣規程實施,并報有關部門批準,采取防范監護措施后,方可使用。
8、工作平臺懸掛在空中時,嚴禁隨意拆卸提升機、安全鎖、鋼絲繩等。由于故障確要進行修理的,應由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在落實安全可靠的措施后方可進行。
9、吊籃不宜在粉塵、腐蝕性物質或雷雨、五級以上大風等環境中工作。
10、工作平臺的拼裝長度不得超過(630型6米、800型7.50米)。
11、不允許在工作平臺內使用梯子、凳子、墊腳物等進行作業。
12、吊籃不允許作為載人和載物電梯使用,不允許在吊籃上另設吊具。
13、若在工作中發生工作鋼絲繩斷裂、提升機異常聲響等緊急情況,操作人員應沉著冷靜,立即停機并撤離工作平臺,嚴禁繼續下行。設備故障由專職維修人員處理。
14、吊籃下方地面為行人禁入區域,需做好隔離措施并設有明顯的警告標志。其他有關施工安全技術、現場操作安全措施、勞動保護及安全用電、消防等要求,請嚴格按國家和地方頒布的有關規定執行。
15、運行中,工作平臺出現傾斜,將轉換開關撥至較低的一側,升至水平。工作平臺兩側高差超過15㎝時應及時將工作平臺調平。
16、工作平臺欄桿四周嚴禁用布或其他不透風的材料圍住,以免增加風阻系數及安全隱患。
17、鋼絲繩不得彎曲,不得沾有油污、雜物,不得有焊渣和燒蝕現象。嚴禁將鋼絲繩、安全鋼絲繩作為電焊的低壓通電回路。當鋼絲繩出現散股、扭結、松結、扭曲、變形,或顯著腐蝕(表面出現沉坑,鋼絲繩松弛),或鋼絲繩直徑明顯磨損減少,或在一個地方出現5根以上斷絲時應停止使用,并予以報廢及更換。
18、吊籃若要就近整體移位,必須先將鋼絲繩從提升機和安全鎖內退出。
19、移位完成后,將兩側鋼絲繩重新穿入電機和安全鎖,在鋼絲繩距地面15㎝處安裝好重錘,多余垂到地面的鋼絲繩應盤好并捆好,放在干燥的地面上。
20、使用過程中,提升機、安全鎖內嚴禁進入砂漿、膠水、廢紙、油漆等異物。每天使用結束后,應將工作平臺降至地面或架空平臺上(平臺應能承受2000KG的重量),放松工作鋼絲繩,使安全鎖擺臂處于松弛狀態。關閉電源開關、鎖好電器箱。露天存放要做好防雨措施,避免雨水進入提升機、安全鎖、電器箱。
21、遇臺風天氣,吊籃應下降至地面或架空平臺上(平臺應能承受2000KG的重量)并用繩索將吊籃的工作平臺綁在周邊的固定物體上;然后關閉電源開關,鎖好電器箱,露天存放應做好防雨措施,避免雨水進入提升機、電器箱和安全鎖。
22、每日使用前應先檢查工作平臺、提升機、提升機與工作平臺的連接是否正常,有無松脫、脫焊、螺絲松動等現象;懸掛機構各連接處是否牢固、螺絲、插銷是否上緊;配重是否放置正常、無短缺;鋼絲繩是否固定正常,有無過度磨損、斷裂等異常現象;鋼絲繩下端懸吊的重錘是否安裝正常;電器箱、電纜、控制按鈕、插頭是否完好,上限位開關、手握開關等是否靈活可靠,無漏電現象。
23、通電后應檢查提升機有無異常聲音和震動現象,升降時有無異常的滑降現象,安全鎖的鎖繩功能是否正常,安全繩是否保持良好。
24、工作平臺升降時,操作人員應專注,注意升降高度,不得走神、聊天、開玩笑,以免因操作不當造成設備故障,嚴重的還會釀成安全事故。
25、每臺吊籃工作時,操作人員不得少于2人不得多于3人。其中一人控制開關,另外一人注意鋼絲繩走繩。在上升時主要注意鋼絲繩是否正常通過電機及安全鎖;若通過不正常時,應將吊籃暫時停下,待將鋼絲繩調整好后再開動吊籃上升。在下降時主要注意電機下行過程中電機下方的鋼絲繩有否打結、打圈等現象,否則容易電機卡繩。若出現卡繩現象時,應立即松開上升、下降開關,立即通知維修人員到場維修。
26、當工作中發生斷電時,應立即手動關閉電源開關,若需將工作平臺降回地面,可從提升機手柄內取出滑降拔桿,并將其插入電機上方風罩內制動器撥叉的螺孔內,向上抬起,工作平臺會勻速下降。